--- title: L1 · 万师傅业务本质(根级业务知识) source_status: 2026-07-31 业务方访谈确认收入模式、总包/KA 商业关系、核心矛盾表述;仅 §8 状态机一处待补。2026-09-07 订正 §7:KA 与总包非绝对关联,部分 KA 直接下单 level: L1(根级) usage: 设计为常驻上下文,可整份放入 system prompt --- # 读之前 这是万师傅业务的**世界观层**——从业者视为空气、从不言说,但一旦理解错, 后面所有推理都会歪掉的那些前提。 **收录标准**:老员工觉得"这还用说?"、新人问了会被当成傻问题,但答错整条推理链错位。 详细的名词定义在 [L2-concepts.md](L2-concepts.md),具体规则数值在 [L3-rules-index.md](L3-rules-index.md)。 --- ## 1. 双边撮合平台,不是自营服务商 万师傅连接**有家居售后需求的一方**和**有技能的师傅**。平台不雇佣师傅、不持有商品、不直接提供上门服务。 由此:平台对师傅只能**治理**不能**管理**——没有考勤绩效上下级,只有准入、评分、处罚、清退; 服务质量无法靠"培训员工"保证,只能靠规则 + 评分 + 保障机制兜底。 ## 2. 供需匹配有两种范式 - **报价招标**:下单方发单 → 多个师傅竞价 → 下单方挑选并**指派** → 付款。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。 - **一口价**:价格预先定好 → 师傅直接接单(抢单)。价格由平台/下单方设定。 两种模式下"师傅怎么拿到单"完全不同,涉及派单、报价、抢单的一切推理都必须先分清是哪种。 ## 3. 师傅是自主经营的个体,不是员工 师傅**入驻**(不是入职)、被**清出平台**(不是辞退)。收入是服务报价所得,不是工资。 由此:需要**保证金**(没有雇佣关系可约束,只能用经济约束替代)、需要**评分体系** (替代绩效考核)、需要**技能验证和实名认证**(替代招聘筛选)。 ## 4. 平台怎么赚钱:向师傅抽佣 **主要收入 = 向师傅收取订单佣金,比例按品类而定,大致 15%。** 另有一部分来自保险费提成。 这条是理解平台大量机制的钥匙: - 平台收入与**师傅成交额**直接挂钩 → 平台和师傅既是利益共同体,又要治理师傅,存在内在张力 - **师傅每单绕过平台就能省下这 15%** → 线下交易是**结构性风险,不是个别师傅的道德问题**。 隐私号码、线下交易风控、引导线下判罚,全部由此而来 ## 5. 核心矛盾:非标 + 不可预先验证 平台的大部分机制都是为解决这四个固有难点而存在: | 难点 | 应对机制 | |---|---| | **服务品类高度多样且非标** | 服务类目 × 服务类型二维矩阵、履约流程配置化、按品类定佣金与计费 | | 服务质量在购买时无法验证 | 评分体系、服务质检、满意后付款 | | 履约发生在线下,平台不可见 | 履约节点打卡、完工照、签收码 | | 双方都有动机绕过平台 | 隐私号码、线下交易风控、违规处罚(动因见 §4) | 第一条是万师傅区别于多数服务平台的根本难点:家居品类极多、每个品类的服务流程与技能要求都不同, **导致"类目/流程变更"成为常态而非例外**——这正是履约流程必须做成可配置、而不能硬编码的原因。 > 治理这些矛盾的手段有其上限,见 §9。 ## 6. 资金本质:担保交易 钱不是下单方直接付给师傅,而是**先到平台、服务验收后才结算给师傅**。 由此:平台必然需要清算、结算、钱包、提现整套资金体系;承担资金沉淀与合规责任, 因此才有资金监管、会计、开票等系统。"满意后付款"不是营销话术,是资金流的真实结构。 ## 7. 需求侧有三种结构,付钱的和被服务的可以是不同人 - **TOC(家庭)**:下单方 = 付款方 = 服务对象,都是家庭用户本人 - **TOB(商家/企业)**:下单方和付款方是商家,**服务对象是商家的终端客户**——终端客户从未在平台下单、也不付钱。其中单量较大的客户称为 **KA(大客户)** - **总包**:见下 **总包**是一类中间商:与 KA 签协议价、再以平台价向平台下单。需注意 **KA ≠ 总包,二者并非绝对关联**: KA 只是"TOB 中单量较大的客户",并不必然走总包——有的 KA 与总包签价格协议、由总包代为下单(见下方资金链);也有 KA 直接在平台下单,不经总包。总包是"部分 KA 的下单渠道",不是 KA 的定义属性。 当 KA 经总包下单时,资金与服务链条是三跳: ``` KA 用户 ──协议价(可月结)──▶ 总包 ──平台价──▶ 平台 ──抽佣后结算──▶ 师傅 ``` **总包的收入 = 协议价 − 平台价的差价。** 注意方向:是**总包付钱给平台**,不是平台付钱给总包—— 总包本质是"买平台服务能力、加价卖给 KA"的中间商,不是平台的外包供应商。 由此:售后纠纷中"客户"指谁必须先分清是哪种结构(TOC / TOB 直单 / KA 经总包 / KA 直单),否则责任判定、赔付对象、验收方全会认错人; KA 月结带来的资金周转压力,也是平台需要向(经总包下单的)KA 对应的**总包**提供**授信**的原因。 ## 8. 订单生命周期主干 所有品类、所有模式共享同一条主干: **下单 → 支付 → 派单/接单 → 联系并预约客户 → 上门签到 → 服务履约 → 上传完工凭证 → 客户验收 → 结算** 各品类在"服务履约"环节插入不同节点(验货、检测、测量等),但主干不变。 具体节点由履约配置系统配置,见 [L2-concepts.md](L2-concepts.md)。 ❓ **待补**:订单的正式状态枚举与状态机(上面是行为流程,不等于系统状态定义)。 ## 9. 治理的边界:处罚必须留余地 平台靠师傅供给运转,**师傅供给是核心资产**。处罚过重会流失师傅,因此治理机制内建了大量缓冲: - **免责次数**:每月给师傅固定的容错额度,超出才真正判罚 - **申诉机制**:系统自动判罚后,师傅可在时限内申诉,达标可自动撤销 - **新师傅保护**:新师傅前几单的首个售后工单从轻处理 **这些不是执行不严,是设计使然。** 平台与师傅的关系是双向的: §4 说的是师傅有绕过平台的动机(利益冲突),本节说的是平台不能过度惩罚师傅(依赖关系)—— 两者共同构成平台治理的张力,任何涉及"要不要加大处罚力度"的判断都必须同时考虑这两面。 由此还可推出:师傅侧的违规判定必须给出申诉通道,纯粹的"检测即处罚"在这个业务里不成立。 --- ## 来源 | 内容 | 来源 | |---|---| | §4 收入模式、§5 非标性、§7 总包/KA 商业关系 | **业务方访谈,2026-07-31** | | §7 订正:KA 与总包非绝对关联、部分 KA 直单 | 用户订正,2026-09-07 | | §9 治理边界 | 客服SOP合集《申诉工单处理流程》(免责次数/申诉机制)+《新师傅0-3单第1个售后工单从轻处理流程》,反推归纳 | | §1 双边平台、§3 自主经营 | 官网("让用户自主选择,让师傅自主经营")+ 客服SOP《第1章师傅入驻要求》《第12章产品规则说明》 | | §2 报价招标 / 一口价 | 官网《如何找师傅》 | | §6 担保交易 | 官网"满意后付款" + payment/ai-knowledge 支付系统业务语义 | | §7 TOC/TOB | 违规拒单 prompt.txt 业务背景 | | §8 生命周期主干 | 违规拒单 prompt.txt §1.4 + 服务履约配置化专项.docx | ## 关联 - [L2-concepts.md](L2-concepts.md) —— 二级概念,每条应能挂到本文件某一节之下 - [README.md](README.md) —— 分层原则